我最近曾在一此大型企业会议上向数百名代表发表讲话,听众清一色来自大公司的中层管理者。讲着讲着,我意识到,自己提到的创业精神与他们毫不相干——甚至是一种冒犯。因为我所宣讲的是独立、自由和冒险的信条,而他们却已被埋葬在大企业温暖、密不透风的坟墓里。他们毕生都为大型机构工作,对他们而言,自己创业的拼搏与他们完全格格不入。
我对于这种割裂思考得越多,就越是意识到:实际上,相对于企业家和初创企业,太多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与各式各样的政府部门之间有更多的共同点。我曾经以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它存在于政府和商业利益之间。但实际上,真正的差异存在于大公司和小企业之间,不管它们是不是盈利机构;以及大型官僚机构和私营企业之间。
毕竟,多数大公司都是跨国企业。它们可能是上市公司、并由分散的股东持股,它们本身成为了聘用人员管理的机构资金池。与政府机构一样,它们也会遇到代理问题以及制度性地受制于管理者问题。至少在由创始人管理的公司,你知道谁是老板。此外,私营企业基本上都是当地企业,服务于自身附近社区的客户,无法玩弄税收上的花招——而谷歌(Google)之流却大肆利用了这种手段。私人企业通常忠于本国,而跨国企业在商业上却相当于非本国居民:一切都倾向于向成本最低的地方转移。
您已阅读38%(536字),剩余62%(877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