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当人们对金融危机的记忆还比较新鲜时,美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联合达成了一项庄严的约定。如果任何一家美国银行向公司贷出高杠杆贷款(即债务达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 6倍以上),那么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美国货币监理署(OCC)以及美联储(Fed)的监管者将予以打击。
此外,如果银行贷款给那些在未来5到7年可能难以偿还所有高级债权人(根据预期现金流)的公司,这些银行也会受到打击。
时过境迁。两年前,奥巴马(Obama)任命的监管者警告称,一些银行正设法规避这条“6倍”规定。如今,特朗普时代的一些监管者似乎准备放弃这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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