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很有意思的新闻称,中消协副秘书长刘俊海日前表示,三类商品交易活动应当适用后悔权制度:网上交易;先交钱后签合同的消费行为;交易额巨大的消费行为,比如购买汽车、房屋等。这番话的背景是这位官员认为,在进行中的manbetx3.0 首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中,消费者的利益应该得到适度倾斜。其他产品笔者不太熟悉,但是汽车如果适用了所谓后悔权,恐怕既不适宜,也不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