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贾跃亭先生发布了题为《打工创业、重启人生,带着我的致歉、感恩和承诺》的公开信。除了宣布在美国申请的个人破产重组程序完成,债权人信托开始运营外,他再次提及法拉第未来(FF)近期推出的合伙人制度,为FF即将启动的IPO造势的意图跃然纸上。那么,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呢?
概括而言,合伙人制度是管理团队成员以股东的身份集中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集体扮演大股东角色的股权结构安排。通过结成持股战略联盟,合伙人制度使原本力量相对弱小的管理团队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发挥更大影响力。合伙人制度由此成为公司治理实践中加强公司控制的重要实现方式之一。它的实质是使投票权的配置权重向管理团队倾斜,从而形成一种不发行AB双重股权结构股票,但“同股不同权”的治理构架。
2014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的阿里巴巴是最早推出合伙人制度的企业之一。持股13%(马云本人仅持股7.6%)的阿里合伙人在持股31%的软银和15%的雅虎的资本背书和协议支持下,获得在董事会组织中提名半数以上董事的权力,集体成为阿里的实际控制人。只发行一类股票的阿里由此通过合伙人制度变相完成了AB双重股权结构股票发行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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