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德国人开始认真讨论放弃追求工作和生活平衡、公共医保不应覆盖看牙费用时,让人不得不问:德国已经到了负担不起现有社会福利支出的地步了吗?
德国总理默茨给出了肯定答案。去年在谈到福利制度时,默茨曾表示,“我们已经负担不起现有的这套制度了”,“这意味着将做出痛苦的决定,也意味着削减。”他强调现行制度成本过于高昂,急需进行改革。按照默茨的说法,“多年来,德国一直入不敷出。”
先来看德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是怎样的。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民主的和福利的联邦制国家。” 德国的社会福利国家原则由德意志帝国时期首相俾斯麦的社会立法演变而来。在19世纪80年代,在俾斯麦的领导下,德国引入了医疗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养老和残疾保险。彼时的保险制度要求雇员和雇主各承担近乎相等的保费,而德国的社会福利国家至今仍建立在这一原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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