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阿姆斯特朗(Tim Armstrong)是我最欣赏的首席执行官(CEO)。这么多年,我想不起还有什么人像他一样形象如此丰富多变。自从2009年接手美国在线(AOL)以来,他做了形形色色的“混蛋”事——脱鞋、说错话、发脾气、冒犯母亲群体、公开炒人、颐指气使、废话连篇——同时又总为股东赚到更多的钱。
不久前,当他同意以44亿美元的价格出售AOL时,一名《福布斯》(Forbes)的撰稿人称他为“天才”,认为Verizon希望收购这家公司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得到这位CEO的才华。《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估计他从该交易中得到的个人好处是1.8亿美元,阿姆斯特朗的银行经理大概会表示认同。不过,在《福布斯》为阿姆斯特朗欢呼的时候,其他人则发出了一些较不敬的声音。Gawker一名博客主写了一篇帖子,标题为《向AOL的蒂姆•阿姆斯特朗致敬,一名真正的垃圾老板》。
我尝试过很多次去采访这位企业英雄/恶棍,希望了解企业史上最不受欢迎的人物之一如何能如此成功,但是阿姆斯特朗积极的公关们总是插在我们中间。相反,我只能满足于听他说话、观看照片和视频、阅读其备忘录、以及与那些为他工作的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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